股东通讯政策
股东通讯政策

1、原则

 

1.1本公司致力向本公司股东(“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包括潜在投资者)提供均衡及容易理解的本公司资料。

 

1.2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应负责:

 • 与股东持续保持对话及鼓励彼等与本公司积极沟通;及

 • 制定本股东通讯政策(“本政策”)及定期检讨本政策以确保其成效。

 

 

2、目的

 

2.1本政策旨在:

 • 促进与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有效沟通;

 • 鼓励股东积极与本公司建立密切关系;及促使股东有效地行使其作为股东的权利。

 

 

3、沟通渠道

 

3.1公司通讯

3.1.1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所界定,“公司通讯”乃指本公司发出或将予发出以供其任何证券的持有人参照或採取行动的任何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的下列文件:(a)董事会报告、年度账目连同核数师报告以及(如适用)财务摘要报告;(b)中期报告及(如适用)中期摘要报告;(c)会议通告;(d)上市文件;(e)通函;及(f)代表委任表格。

3.1.2本公司的公司通讯将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登载。

3.1.3公司通讯将以中、英文版本(或如获许可,以单一语言)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向股东及非登记的本公司证券持有人提供。

 

3.2根据上市规则的公告及其他文件

3.2.1本公司应根据上市规则及时于联交所网站登载公告(就内幕消息、企业行动及交易等事宜)及其他文件(例如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3.3公司网站

3.3.1任何登载于联交所网站的本公司资料或文件亦将登载于本公司网站(www.zjld.com)。

 

3.4股东大会

3.4.1本公司的股东週年大会及其他股东大会是本公司与股东沟通的首要平台。

3.4.2本公司应按照上市规则及时向股东提供在股东大会上提呈之决议案的相关资料,所提供的资料应是合理所需,以便股东能够就提呈之决议案作出知情决定。

3.4.3本公司鼓励股东参与股东大会或在彼等未能出席大会时委任代表代其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

3.4.4在合适或需要的情况下,董事会主席、其他董事会成员、董事会辖下委员会的主席或其代表以及外聘核数师应出席本公司的股东大会,并在会上回答股东提问(如有)。

 

3.5股东查询

3.5.1关于持股事项的查询

 股东可透过以下方式向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作出有关持股事项的查询:发电邮至is-enquiries@hk.tricorglobal.com或致电其热线+852 2980 1333或亲身前往其公众柜台,地址为香港夏慤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3.5.2向董事会及本公司提出关于企业管治或其他事项的查询

  一般情况下,本公司不会处理口头或匿名查询,除非是对本公司任何相关事项可能出现的任何不正当情况提出的报告或疑虑。股东可透过以下方式将书面查询发送至本公司交由董事会处理:邮寄至中国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15号嘉禾国信大厦8楼。

 

 附注:股东资料或根据法律的规定须予披露。

珍酒李渡集團 版權所有  COPYRIGHT 2008-2020 ZJLD GROUP ALL RIGHTS RESERVED  黔ICP备13005641号-2

您必须达到法律饮酒年龄方可访问本网站
您是否已满18岁?

进入此网站,即表示您同意我们的条款及条件和隐私政策,继续浏览网站表示您同意我们使用cookies。
请理性饮酒。